查看原文
其他

留住乡愁 | 泸州颁布地方性法规,涉及保护珠子街、大北街、枇杷沟……

泸州发布 2022-05-17


《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来了

自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泸小布从

《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条例》是泸州正式颁布施行的第8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针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立法保护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共有六章60条,分别为总则、普查认定、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章节。


《条例》的实施,不仅是延续泸州历史文脉、弘扬泸州城市精神、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更是有效解决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与城市更新迭代关系的重要举措,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留住“老泸州”历史记忆和乡愁



泸州具有两千多年建置史,199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文化、白酒文化、红色文化在这里孕育汇集。全市现有神臂城遗址、国宝窖池群、报恩塔、明清古城垣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08处、历史城区2个、历史文化街区6条、名镇名村8个,历史建筑108处,这些璀璨的文化遗存成为泸州人最温暖的记忆。




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川南师范学堂”等部分具有极高价值的历史风貌建筑受到一定损坏。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继提交了一批加强文物保护、针对历史文化遗产立法的建议。


2020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人大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泸州实际,推动《条例》经过立项、起草、论证、修改、审议和审批等立法程序,历时近两年得以顺利发布。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雷正云表示,《条例》的出台为今后我市做好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提供了法规遵循和制度支撑。一方面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泸州历史风貌建筑的价值所在,赋予“老泸州”更加丰富的文化内涵,留住历史记忆和乡愁;另一方面可以加大政府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泸州的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泸州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时代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时代。


《条例》规定了历史风貌建筑的推荐认定标准和程序以及先普查后征收、预先保护工作机制等内容,明确市、县(区)政府应当定期开展普查认定工作,尤其是首次普查认定工作要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01

《条例》对历史风貌建筑实行三级分类保护,建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机制;对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范围,尤其是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作出限制规定,并明确相应禁止行为。同时,对于本条例施行前因历史原因导致古城垣遭到破坏或者违法占用的,要求市政府按照规划实施方案,分期或者逐步改造恢复其原有历史风貌。

02

开展活化利用将赋予历史风貌建筑新生命。《条例》鼓励支持对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进行保护传承、合理利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定市、县(区)政府应当委托实施单位作为运营机构,具体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策划、腾迁、收购和整理等工作;同时,规定了保护资金的来源、保护范围周边市政、安防和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要求,以及对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展经营活动的范围等内容。

03

为避免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发展建设中被蚕食和破坏,《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单独编制更为详细的保护专项规划,尤其是对泸州历史城区需要保护的内容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04

《条例》对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均明确了保护责任人和保护职责,同时规定了对保护责任人的修缮维护义务,对于消极不作为造成建筑损害的,作出了相应处罚,确保我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05


根据《条例》,泸州这些地方属于历史城区保护内容







忠山—钟鼓楼、报恩塔—长江和大北门—报恩塔的古代城市传统空间主轴;



✔大河街、大北街、忠孝路、忠义路、仁和路、花园路、新马路、珠子街和兴隆街等传统地名及其街巷格局;


✔凝光门、仁和、会津、三圣、大小北街和枇杷沟等古城垣遗址;


✔营沟头片区窖池群及酿酒作坊、定记作坊、龙泉井及井碑等白酒历史文化遗产;



✔报恩塔、联一公司大楼、朱家山东华诗社、钟鼓楼和川南人民图书馆等文物古迹;



✔其他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










- END -

消息回顾:

为新增高峰线车次奠定基础!探秘高铁动车组在泸州的“宿营地”

周知 | 泸州这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将更名

自贡富顺发现西北旅游相关疫情!泸州疾控紧急提示


泸州日报记者 李瑞莉 王梅

摄影:牟科 曹卫兵 刘林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   编辑 | 曾念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